涉及出口转内销商品CCC认证怎么办?

  • 类别: 行业新闻
  • 作者: 小编
  • 发布时间: 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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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府网络新闻,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发布了《关于支持出口产品向国内销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鼓励企业扩大国际市场,支持市场出口产品发展国内市场,有效支持外贸公司摆脱困境,促进外贸基本稳定。《意见》明确指出,国内商品的出口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应当依法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继续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简化国内出口产品认证程序,缩短办理时间。

  关于国务院办公厅

  实施意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

  国办发〔202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的决策部署,做好工作“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在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同时,支持面向市场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有效支持外贸企业摆脱困境,促进外贸基本稳定。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支持出口产品进入国内销售,协助外贸公司救助,确保产业链和供应链的顺利运行,稳定外贸和外商投资的基本板块。充分发挥公司的主要作用,坚持市场经营,鼓励外贸公司扩大销售渠道,促进国内消费的质量和升级。落实地方地方责任,根据时间促进出口产品向国内销售,重点支持本地区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外贸公司和中小企业。

  第二,支持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一)加快国内市场准入转移。到2020年底,公司将根据出口目的地国家标准生产的出口产品,相关标准技术指标符合中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允许公司作出相关书面承诺,通过自我符合性声明进行销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外贸公司应当对出口到国内销售的商品的中外标签和标识的一致性负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铁路局、民航局、煤矿安全监察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出口到国内销售的商品,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应当依法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继续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改革,简化国内出口产品认证程序,缩短处理时间。(国家市场监管管理局)简化企业税务处理程序。(国家税务总局负责)

  (二)促进“同线同标同质”发展。支持公司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称“三同”)商品,即按照相同的标准和质量标准,在同一生产线上生产出口和国内销售的商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实现国内外销售转型。“三同”适用范围为一般消费品和工业产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开辟国内生产和销售审计的快速通道。加快改进“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执行“三同”产品宣传推广活动,提升知名度和知名度。(中央宣传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外贸公司与品牌商讨论出口和转让国内商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授权,做好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权利登记工作。加强对外贸公司知识产权使用的指导和服务(中央宣传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多渠道支持转内销

  (4)搭建国内销售平台。鼓励外贸公司与电商平台对接,依托各种网购节设立外贸产品专区。引导主要步行街在满足国内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出口产品向国内销售的专项活动。组织大型商业企业和外贸公司直接采购订单,设立专门的外贸商品销售区和柜台。组织国内供应商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加工贸易产品交易会等采购外贸产品。(商务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五)充分发挥有效投资的带动作用。重点关注当地新基础设施、城市化发展和重大项目(“两新一重”)建设需要组织一批合格的出口产品进入国内销售,帮助企业融入项目投资产业链和供应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导外贸企业积极加强产业链,促进产业链协调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技术工艺升级,参与工业和通信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6)准确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引导外贸公司准确满足国内市场消费升级需求,充分发挥质量、研发、应用大数据、工业物联网等技术的优势,通过个性化定制、灵活生产,开发可销售的国内商品,建立独立品牌,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促进消费复苏。鼓励外贸公司充分利用网上销售、直播销售、现场体验等新的商业形式和模式,促进网上和线下的综合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加大支持力度

  (7)提高转内销的便利化水平。加工贸易企业符合条件可以集中办理国内销售纳税手续的,应当在每月15日前申请,调整为最迟在季度完成后15天内申请,前提是不超过手(账)本有效期或核销截止日期。(海关总署负责)

  (8)提供良好的融资服务和支持。鼓励各类金融企业向国内出口产品提供资金支持,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联系实际国内保险政策融资业务,增加流动资本贷款业务周转信贷支持,大力开展应收账款、存货、机械设备、仓库、订单质押融资,依托大型电力平台加强中小型外贸公司直接贷款业务。(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按其职责负责)

  (9)增加保险支持。支持保险公司加强出口产品向国内销售的保障,提供多元化的保险业务。(银监会)

  (十)加强财政支持。充分利用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业务培训、宣传推广、信息服务等推广、信息服务等。,并支持外贸公司参加线上线下内销展览。(财政部、商务部)

  五、加强组织实施

  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支持出口产品向国内销售的转移。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织实施,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及时总结和推广良好的经验和实践;组织和引导媒体进行深入宣传报道,营造支持出口产品向国内销售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扩大国内市场空间,促进公平交易。(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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