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认证将更加方便和科学,国家认监委将调整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 类别: 行业新闻
  • 作者: 小编
  • 发布时间: 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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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国家认证监督委员会官方网站了解到,为进一步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汽车产品质量监督,为相关各方提供方便、有效、科学的认证检测服务,国家认证监督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调整了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以下简称CCC认证),相关要求如下:公告要求,进一步促进汽车相关产品领域生产企业检测资源的利用,在2013年发布的《生产企业检测资源等认证结果的使用》认证通则的基础上,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确保检测数据与结果的一致性,相信生产企业的检测结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释放制度红利。

  为进一步提高认证效率,缩短产品进入市场周期,公告提出,参照国际机动车认证管理实践,计认证模式,确保各项技术要求的有效实施;鼓励认证机构参与产品规划设计阶段的标准符合性评价,降低产品安全风险和技术开发成本,提高认证效率。进一步简化认证流程,缩短认证期限。根据公告,对于已取得类似产品CCC证书的汽车制造商,如果企业声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产品符合标准和法规要求,指定认证机构可在获得认证后3个月内完成试点工厂检查。对于《关于调整免除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处理程序的公告》中进口汽车、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检测处理程序的规定,公告提出调整,将其作为自行车CCC认证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调整强制性汽车、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相关内容;相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不再接受汽车、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特殊检测处理程序的申请,所有受理的申请应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其他产品按照认证实施规则的修订逐步纳入,并由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相关公告。

  公告提出进一步完善认证规则,促进汽车平行进口。指定的认证机构可以在认证验收环节适当放开对原型号或原基本型号认证的要求,并将认证验收型号扩展到所有平行进口型号。2014年第31号公告要求的非大规模生产改装汽车企业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提供原厂授权,给予一年过渡期,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厂授权或通过平行进口认证,完成证书转换,逾期暂停直至取消。为进一步增加指定机构,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公告提出取消现有机动车产品认证区域限制,并将承担汽车、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特殊检测处理程序、CC生产现场和港口抽样检测技术机构按照CC日常指定管理要求进行。进一步增加指定的汽车产品认证机构。公告要求充分利用指定机构现有数据资源,建立和完善统一的CCC认证车辆一致性信息公共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CC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内容,反映信息来源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加强监管信息互联,加强制度联系合作,促进CCC认证信息共享和结果信息。

  公告最后提出,进一步完善认证后的监督,加强事件期间和事件后的监督。地方认证认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认证、检测机构应进一步落实双随机抽查要求,增加认证产品市场抽查比例,加强协调监督、准确监督、共同治理监督,完善专项监督方法,提高认证结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据了解,根据公告要求,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相关调整,将显著降低企业成本,引导企业加快物联网、绿色、新能源汽车等新产品的研发,培育汽车平行进口,提高汽车行业供应水平,促进汽车行业转型升级,帮助中国制造2025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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